我这番笨拙到家的尝试——想给她她渴求的东西——好歹打破了坚冰。
至少让她知道,我愿意挣扎,愿意使劲。
然而它终究是个可笑的惨败。
哦,说惨败太重了。
闹剧?
反正它没挠到她的痒处。
差得远。
又过了几天,我才重新提起温妮的幻想和她的过去。
那是个工作日晚上,我们早早上了床。
她在读一本詹姆斯·帕特森的书——那种在孟加拉的血汗工厂里批量生产出来的玩意儿。
我侧过身对着她。
“我想多知道一些你认识我之前的样子……你先别说,对,这对我就是很重要。”
她把一声叹息咽回去,坐起身:“那你想知道什么?”
“你跟那些”不体面“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——先声明,这是你的原话,不是我的——”
“哦,他们绝对不体面。”她坚持。
我暂且把这话搁下。这像是该拿去问米歇尔的问题。
“行行行,可这些事是怎么发生的?你是一直揣着这些幻想,然后呢,攒到某个程度憋不住了,一抬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一家下等酒吧里?”
“呃,嗯,实际上,差不多。但也不完全是。我是说,我基本上算个”连续单偶制“的人。”
基本上。这个小小的限定词大有文章。这个也先记下,回头再算。
她接着说:“就像跷跷板。你懂的,我这头做着正常小姐,过平常的大学生活。跟宿舍的、班上的、乐团的同学混在一块儿。然后呢,跟某个男生走得近了,自然而然配成一对。布兰迪斯大学其实没人正儿八经谈恋爱,要流动得多。越走越近,亲密起来,然后,你懂的,腻了,或者怎么的。”
“我有几个算得上男朋友的人吧。就是那种值得跟爸妈提一嘴、请回家过感恩节、一起安排暑假的程度。杰森,大二那年。布赖恩,大四上半年。我俩在布鲁塞尔参加过同一个暑期项目,不过回来以后才开始谈的。”
“他们后来怎么样了?”我问。
“哦,杰森好像去读法学院了。布赖恩十有八九会当牙医。”
“不是,温妮,我是说你跟他们之间。”
“哦,那个啊。跟杰森,就是太年轻了。我俩心里都清楚,所以,我也不知道,就那么淡了。布赖恩嘛,我在酒吧撞见他跟一个染金发的骚货啃在一起。”
“你怎么做的?”
她冲我坏笑:“你觉得呢?我找了第一个满身纹身的摩托党,投怀送抱。”
“真的?”
她耸耸肩:“假的。我先把一杯酒泼在布赖恩脸上。然后哭。然后买醉。然后不省人事。再然后,等宿醉退了,我的下一任”男朋友“——”她特意给我比了个引号手势,“没错,不体面。”
“不过规律一直是这样:好男人,坏男人。我从来没有真正出轨过,”她顿了顿,“直到杰克。”
哎哟。知道自己成了头一个被她真正背叛的男人,这滋味不好受。
她看懂了我的表情。
“哦,天啊,约翰,不是,这话没说好。跟前面那些人,关系都是流动的,没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,也没有谁真正指望过专一。相信我,也有难堪的事,但不过是些孩子气的小打小闹。”
“你觉得,那几段关系淡掉,有没有因为你心里想着别的男人?”
“没有……”她停住了。“我不知道。约翰,这很难。我一直愿意把自己当个好人。”
“你就是个好人。只不过碰巧是个会被粗野货色撩得发情的好人。”
她笑了。“老天,这话我是一辈子翻不了篇了,对吧?”
“估计是翻不了了。”我承认,“可你在转移话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