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她不在,我偷了她的丁字裤藏了起来。
她找了一阵子,追着我问了半天。
她大概猜到了是我拿的。
不过最后她还是走了。
所以我懂温妮那股冲动。
跟陌生人做爱的刺激,想留个战利品的念头。
只不过对我来说,那是一时兴起,是闪念。
旅行结束后我八成连那条内裤都没带回家。
当然更没拿它打过飞机。
温妮的这些坦白,逼得我把自己的陈年旧事也翻出来重新审视。
蒂娜不是我唯一的一夜情。
有一回暑期实习,公司酒会散场后,我跟一个同期实习生勾搭上了,事后我俩立刻心照不宣地约定谁也不许说出去。
她怕坏名声,我怕担责任。
我意识到温妮和我之间真正的差别。
我俩都有过几段上不得台面的小插曲。
区别在于,我的那些事是自己发生的,发生后立刻后悔;而温妮的那些,是她处心积虑找来的、谋划好的,还要宝贝一阵子,直到刺激褪尽、羞耻感漫上来把她淹没为止。
然后她会逼自己扎进一段“正常”的恋爱。
可那从来不够。
迟早,那股对“不体面”的痒会回来……“不体面”是她用得最多的词。
可这个词并不准确。
那些事是屈辱。
泳池边的托尼,手伸进她的比基尼,然后把她当工具泄欲。
酒吧里那个男人,端着三杯酒走过来,浑身写着“喏,骚货,喝了,咱们好开干”。
杰克,把她当个没用的小孩子,只拿她当一件性玩物估价。
那种被使用、被贬成一件纯粹性玩具的感觉——不知怎么,她对此上了瘾。
然后像个酒鬼一样,酒醒之后追悔莫及,发狠把自己摁回戒断的马车上。
直到下一次……
而这最后一次,跟着我,她撑了十年。
搁谁身上都是条值得敬佩的旱地长跑。
然而我不觉得自己受得了这样的日子。
那等于头顶永远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过日子,时时刻刻知道,随时可能兜头挨一记闷棍——发现她又一次向自己的执念缴械投降。
可某种程度上更糟的是另一种可能:她不会。
她只是日日抱着那个念头做梦,每天温习一遍我给不了她那种战栗的事实。
这是个可怕的死局。
我要么活在她有朝一日再出轨的恐惧里,要么活在她在逼着自己忍我的疑心里。